1月18日,佛山顺德区北滘镇南源花园发生燃气爆炸事故,造成1人死亡,数百户房屋受损。佛山装修网获悉,昨日下午,北滘镇南源花园“1·18”爆燃事件联合调查组对外公布了最新事故调查结果,佛山装修网了解到,爆炸事故系由于小区业主屋内液化石油气发生泄漏并达到爆炸极限,遇到点火源后发生爆炸。但由于液化石油气加臭含量未能起到警示作用,致使事发前用户不能及时发现泄漏,无法及时采取安全应对措施。
原因:
燃气泄漏超12小时,遇火源爆炸
从调查报告得知,此次爆炸属于事发单位住户内液化石油气泄漏时间长、泄漏量大、集聚浓度高并达到液化石油气爆炸极限浓度,遇点火源引发爆炸的意外事故。
佛山装修网获悉,根据现场勘查,事发时该单位二层主卧房内浴室燃气阀门没有连接胶管或其他任何燃气具,也没有进行封堵。经广东省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检验,该阀门处于开启状态。因此认定燃气泄漏点是位于二层主卧房内浴室,且为燃气阀门开启造成燃气泄漏。
据调查报告透露,二层主卧室浴室燃气阀门处泄漏时间至少在12小时以上,液化石油气的泄漏量达到甚至高于9m
3,整个室内空间可燃气体浓度处于爆炸极限范围。
结合当事人血迹走向(从一层厨房到阳台),爆炸的引火源可能是当事人在一层使用燃气灶打火时的火源或电气开关动作时的电火花,室内空间充满了达到爆炸极限浓度的液化石油气与空气的混合气体,遇点火源发生爆炸。
据佛山装修网了解,为使用户能及时发现燃气泄漏,根据国家有关技术规范要求,民用燃气必须按规范进行加臭。但根据调查报告显示,某品牌(佛山)液化石油气有限公司2017年1月17日开始在该小区供应的液化石油气中四氢噻吩(加臭剂)的含量为小于0.1m
g/m3,甲硫醇和乙硫醇含量之和小于0.3mg/m3,不符合《液化石油气》(GB11174- 2011)、《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
2006)、《城镇燃气加臭技术规程》(CJJ/T148-2010)等要求。
因此,在这次爆炸事件中,由于某品牌(佛山)液化石油气有限公司的液化石油气加臭含量未能起到警示作用,致使用户不能及时发现泄漏,无法及时采取安全应对措施。
后续:
将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佛山装修网了解到,目前,顺德和北滘区镇两级政府已协调具备相应资质的公司到现场进行房屋检测鉴定,并垫资对相关受损房屋进行修复。下一步,行业主管部门将积极组织供气企业某品牌(佛山)液化石油气有限公司与当事人家属及受损住户就相关房屋修复和赔偿事宜开展协商对话。
据介绍,顺德区委区政府和相关部门将采取措施,一方面加大对燃气行业监督和检查力度及加强用户安全用气宣传;另一方面,将依法追究此次事件中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引导涉事双方通过司法途径处理本次事故引发的后续纠纷。
事件回放
燃气爆炸,女生坠楼身亡
1月18日上午约9时11分,顺德区北滘镇南源花园富逸楼5座702号(下称“事发单位”)发生爆炸事故,造成2人受伤(其中1人重伤,为事发单位住户,送院抢救无效死亡;1人轻伤,已治愈),366户房屋受损(其中受损严重和较为严重的52户,受损较轻的314户)。
事发后,调查人员赶到事发现场,看到发生爆炸的居民楼被炸成废墟,现场一片狼藉。而爆炸发生后,一名女生从楼上坠下受重伤。1月19日上午9点半左右,受重伤的女生经抢救无效后死亡。据了解,死者是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的一名大一新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