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佛山装修网了解到,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通知,对2017年度全市职工无房提取标准做出调整,规定每个缴存职工每年可提取4320元,并于今年7月1日开始实施。
五区标准统一
佛山装修网获悉,根据2016年的无房提取公积金标准规定,缴存职工本人及配偶在佛山市无房产而申报提取公积金的,参照居住所在区最近一次住建部门公布的公租房平均租金标准的70%,以公租房建造标准(建筑面积60平方米)确定个人为30平方米,计算可提取额,一年申报一次。
与2016执行的无房提取公积金标准最大的不同,在于此次将全市五区的标准都做了统一的规定。新政规定,缴存职工本人及配偶在佛山市无房产而申报提取的,全市统一一个标准。佛山装修网了解到,按去年佛山市五区中确定的最高标准(即每平方米12元)、以公租房建造标准(建筑面积60平方米)确定个人为30平方米,计算可提取额度,即每个缴存职工每年可提取4320元(12元×30平方米×12个月)。上述标准执行时间,2017年7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以该时间段出具的无房证明为准)。
高明提取额度增3000余元
佛山装修网了解到,去年公租房平均租金最高的禅城,今年成为了标准的红线,同时紧随其后的顺德、南海价格相差不大,也就意味着对于禅顺南三区缴存职工而言,此次的新政受惠力度偏小。真正得益的是公租房平均租金与禅南顺三区相差较大的三水、高明两区。
三水、高明两区的缴存职工,去年无房可提取的公积金是最少的。按照去年的无房提取公积金标准规定来算,三水的缴存职工无房可提取公积金为:6.25元/㎡×70%×30㎡×12月=1575元。高明甚至更少,4
.35元/㎡×70%×30㎡×12月=1096.2元。
需要注意的是,无房提取申请以个人为计,申请时提交申请人在佛山五区范围无房产证明(由住建管理部门出具)。
数据
2016年年报出炉,累计发放个人房贷327亿元
近日,《佛山市住房公积金2016年年度报告》(下称《报告》)出炉,《报告》显示截至2016年底,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12.28万笔合共327.87亿元,累计支持缴存职工购建房面积高达1260万平方米;除此之外,缴存职工提取公积金购建住房累计30.80万套、面积共3506.19万平方米。
《报告》更公布缴存主体比例,其中在缴存职工这一分类,低收入群体占70.29%,中等收入群体占24.66%,高收入群体占5.05%。
《报告》透露,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同意向工商银行佛山分行、建设银行佛山市分行、农业银行佛山分行三家银行购买下一年度承办公积金业务的服务;同意中国银行佛山分行提出重新承办公积金业务的申请,并可向其购买下一年度承办公积金业务的服务;对交通银行佛山分行在2016年间出错率高的现象给予严重警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