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开发商逾期交楼四个月,近日,高明君某海城的业主多次来到项目销售中心,要求项目开发商按照合同条款赔付违约金。佛山装修网获悉,昨日面对前来维权的业主,项目陈姓负责人表示,业主们的行为是“搞事”,并已起诉部分业主。
业主:一再延期交楼的楼盘
“出卖人应当在2016年12月31日前,依照国家和地方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将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商品房交付买受人使用。”这是高明楼盘君某海城20座的业主们与开发商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定下的交楼日期。
佛山装修网了解到,期限已过,直到2017年1月5日,业主们才收到君某海城关于延期交楼的告知函,内容直指承建商是延期交楼的原因,“因承建商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工期的原因,导致我司未能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将房屋交付给业主。”
告知函中更表示,将确保该项目20座在2017年2月28日前完工,并在3月31日前完成竣工验收备案。佛山装修网获悉,告知函中更向业主们保证,将承担延期交楼的责任,“我司从不回避对业主的责任,我司将根据《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约定向各位业主承担相应的责任。”
根据双方所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制定的出卖人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双方约定,商品房交付期限届满出卖人仍未能交付的,买受人统一继续履行合同,自商品房交付期限届满日次日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已交付房款万分之一的违约金。
据佛山装修网了解,20座业主普遍以5000元/㎡左右的价格购入,按照该项目114-143㎡的单位面积结算,每套房屋总价在57万元-72万元之间,也就是说,开发商需要每日支付57-72元之间的违约金,自2017年1月1日起至截稿前,共计116日涉及违约金约6612元-8352元。
开发商:赔偿金需经法律程序确认
佛山装修网获悉,4月13日,陆续有业主收到来自君某海城的收楼通知书,对延期交楼违约金只字不提,随后就有业主自发起来到销售中心维权,要求开发商赔付违约金。开发商派出代表接触业主,并登记了部分业主个人信息之后,于4月22日致电部分业主,通知业主派出代表出席座谈会,商量赔付违约金的事宜。
4月23日,开发商代表抛出一份“协议书”,要求业主签订。“协议书”承认君某海城存在逾期交楼的事实,并确定自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4月14日止,按照总房款的万分之一,按日结算逾期交楼违约金。
但“协议书”中则单独提到,违约赔偿金需经过法律程序确认。“乙方同意将双方有关逾期交楼的争议提交高明区人民法院裁决。甲方承诺按裁决结果履行相应的赔偿责任。”“具体赔偿金额经过法院确认后,甲乙双方同意以调解方式结案,甲方在收到法院司法文书后1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赔偿金”。
这一则条款被业主指斥“无聊”。佛山装修网了解到,有业主表示:“合同中规定,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才向法院起诉追讨。既然君某海城承认存在延期交楼的事实,并不存在任何争议,为何还要业主走法律途径,拖着大家的时间?”
连日有数十业主陆续来到君某海城销售中心,要求开发商直接支付逾期交楼违约金。
疑问
为何赔偿要经法院裁决?
此前,有业主向高明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投诉,收到回复称,“开发商表示现就延迟交付的问题与业主沟通,争取协商一致,并承诺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约定向业主承担相应的责任。”内容与此前开发商的“告知函”类似,但同样并未提及要求业主提起诉讼。
调查员昨日联系上该项目一位陈姓负责人,该负责人表示,这些业主的维权行为是“搞事”,“我们之前已经出了一份协议书给他们,他们不但不签甚至当场就撕毁了。这几天他们天天来搞事,已经妨碍到我们正常业务经营,对于部分业主,我们现在已经向法院提起了诉讼,走法律途径维护我们的权利。”
当调查员对君某海城要求业主提起诉讼,经法院裁决才愿意支付赔偿金,这一项提出疑问时,该负责人以“很忙”为由推搪,随后挂掉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