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装修网了解到:佛山市市住建管理局在第一季度房地产市场秩序检查中发现了多个问题,其中包括:车位销售价格区间过大、不利因素公示不完整、网签认购落实不到位、补充协议存在不公平条款、网上可售房源与实际房源不一致等五大问题。
房企销售问题一:房企不得夜间开盘
通知指出,各区住建部门必须把好预售许可关,必须先到项目销售现场检查,符合条件方可发出预售许可证;要指导房地产开发企业合理安排开盘时间和销售方式,避免在夜间(17:30~次日8:30)进行项目开盘或销售活动,对预计购房人数较多的项目,尽可能采用摇号等方式进行销售。
房企销售问题二:开卖首日区局必须派员到场监督
商品住房项目公开发售的首日,区局必须派员到场监督指导。严禁企业人为制造销售紧张气氛,严禁过分宣传和渲染楼盘热销情况。此外,各区局要通过处理举报投诉、现场巡查等措施,加强房地产市场行为监管。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要责令限期整改,记入诚信档案,暂停网签。
房企销售问题三:签署补充协议必须购房者自愿
房地产开发企业认购、签署合同必须登录网签系统进行操作,并使用经住建主管部门审核通过的商品房认购书、商品房买卖合同模板。购房者自愿签署补充认购书、补充协议的,相关条款不能与经住建主管部门审核通过的商品房认购书、商品房买卖合同模板的条款相矛盾或存在冲突。
房企销售问题四:所有房源需实时公开
为保证购房者及时获取真实交易信息,房地产开发企业必须及时更新现场公示的《商品房项目销售进度控制表》,并应当在销控表的“销售状态”栏,用不同颜色标签区分显示商品房“可售”“已预订”“已签约”“已备案”等信息。
同时,应在销售现场提供能上互联网的电脑,方便购房者现场登录“佛山市房产信息网”查询房源状态。房地产开发企业现场展示的房源状态,应确保与“佛山市房产信息网”公布的实时状态一致。在佛山市房产信息网显示为“可售”的房源,不得无故拒售,不得分期销售。
房企买房问题五:车位要承诺销售价格区间
通知指出,房企需进一步完善车位信息公示,自今年5月1日起,房地产开发企业申请项目预售时,必须提交《佛山市商品停车位(库)销售意向书》供区住建管理部门审核,意向书中除了要承诺销售价格区间、最高销售价外,必须承诺车位销售均价,便于购房者对车位售价进行合理预期。
以上就是佛山装修网了解到的佛山市住建管理局发布的《关于重申房地产销售秩序加强销售现场公示有关工作》的特急通知。(摘自:佛山快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