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明区的业主们有福了!佛山高明不动产继承新政策出台,继承不要公证费啦!
不动产,是指依自然性质或法律规定不可移动或者移动后会引起性质、形状改变的财产,包括建筑物、构筑物等。一般指房产及土地使用权等。不动产继承,是指房屋产权继承及土地使用权的继承。
根据最新实施的惠民政策,今后,凡是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业务的区内申请人,只要到高明公证处提交相关资料,经公证处查核并代写有关法律文书后,即可凭公证处出具的法律文书直接到不动产登记部门办理继承登记,不用再支付相关的公证费。
对此,高明区公证处负责人解释,新政的实施旨在减轻亲属间继承不动产的负担,让广大市民切实感受到实惠,让冰冷的政策更具人情味。预计这一惠民政策推出后,每年将为全区市民减负150万元。
据了解,在这项政策出台前,高明市民办理不动产继承公证,需按照房产评估值支付公证费。其中,估值在20万元以下的房屋,需要缴纳估值总额的1.2%作为公证费; 估值在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房屋,需缴纳估值1%作为公证费;5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房屋,公证处收取估值总额的0.8%。
高明区公证处统计数据显示,过去一年,该处共接受不动产继承公证500多件,收到公证费超过150万元。
佛山装饰网了解到,让利政策实施后,近期区行政服务中心公证窗口前开始出现市民扎堆办理继承公证的现象。过往区公证处一个月办理的不动产继承业务案量大约是50件,而最近办案量已经提升到每月250件左右。
高明区公证处方面提醒,每一件继承公证,由于家庭情况不一,需要提交的资料也不尽相同,因此,办继承公证的市民,最好先到公证处前台了解后,再进行办理。
是不是很赞呢?以后继承房产不要公证,能省好多钱哦!